8月8日,凤城街道文明养犬志愿服务活动走进公园、广场、小区,通过发放宣传材料、张贴宣传海报等方式在公园、广场、小区等广泛开展文明养犬宣传活动,营造整洁、安全、和谐的养犬氛围,提高居民文明养犬意识。
不文明养犬被列入《清远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》重点治理的不文明行为。条例第九条重点治理下列不文明行为包括:(十五)在城市建成区内饲养烈性犬只,在城市道路、公共场所遛放犬只不束带牵引、不及时清理排泄物。
活动期间,工作人员现场宣传和讲解文明养犬的相关知识及注意事项,同时呼吁大家,出门遛狗时要拴绳,主动避让儿童、老人、孕妇等特殊群体,若狗狗在外大小便,应当及时清理,?;ぴ扒肪澄郎?;倡导居民在养犬的同时,不要妨碍他人生活或给他人人身造成危害,做一个文明养犬人。同时,采取在微信群发送宣传资料和在户外悬挂宣传横幅等方式,进一步加大居民文明养犬宣传力度。此次活动,志愿者们向辖区居民发放文明养犬宣传资料200余份,让养犬居民对于文明养犬的行为规范得到了更进一步的认识。(清远日报)